镇江

江苏的小姐姐们有福利来啦!

2018年07月03日

6 月 29 日上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省总工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增加女职工已婚待孕期、更年期保护,规定防止职场性骚扰具体措施,这些新举措将保障江苏女职工劳动安全,减轻女性孕育压力。


江苏首提 " 保胎假 "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 这部新规定纳入了女职工的所有特殊时期。尤其是怀孕期,首次将女职工的全孕程保护纳入了规章。除了产前检查时间纳入劳动时间,以及生育假。在怀孕时,也可以休 " 保胎假 "。具体规定为,对怀孕不满 3 个月需要保胎休息的,或者怀孕 7 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在 " 保胎 " 过程中,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 80%。


如果怀孕在 3 个月到 7 个月之间,也想休 " 保胎假 " 怎么办,还能拿到工资吗?新规规定,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若同意在孕期休息的话,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外,如果处于已婚待孕期间,用人单位也应该进行保障。" 现在很多女性怀孕后发现孩子有问题,那时候就已经迟了,所以我们要在女性准备怀孕期间,就进行劳动保护。特别是一些有毒有害工种。" 江苏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宗萍解释。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已婚待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亮点2

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还可休哺乳假


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哺乳怎么办?对此,新规也在场地设置和时间进行了保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如果孩子还不满 1 周岁,每天劳动时间内,女职工应当享受不少于 1 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此外,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还可以休不超过 6 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 80%,超过 6 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亮点3

" 痛经假 " 来了!每月可休息1至2天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痛得死去活来?7 月 1 日起,也可用光明正大地休经假期了。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比如,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 1 至 2 天。


对于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 1 至 2 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有很多人疑惑:这个医疗证明到底怎么开?是每一次痛经都要开一次吗?是痛经时去看医生,才能开证明吗?对此,江苏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工作人员 仇杏红解释,这一条规定并没有详细规定,就是希望具体操作流程由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根据各自单位和工种的情况自行确定。" 一方面是对女职工经期进行保护,另一方面,我们也要防止这个权益被滥用。"



亮点4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怎么办?


另外,此次新规还规定了职场防止性骚扰的具体措施。比如,制定禁止劳动场所性骚扰的规章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保护当事人隐私等。


这么多好的措施如何确保用人单位落实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下半年省总工会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新规实施。凡是签署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企业,都要按照新规进行调整,年内要达到 90% 以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可以向人社、卫生、工会、妇联等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表示,对于女职工的投诉举报,人社部门将时间依法调查处理,坚决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让女职工的各项权益都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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