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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新规,明确规定四类人子女可享受入学优待政策

2018年06月09日

日前,青海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四类民警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均有相应优待政策。

通知规定,列入优待对象范围的有四类民警子女,包括:户籍在青全国公安系统烈士(以下简称公安烈士)的子女;户籍在青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以下简称公安英模)的子女;户籍在青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户籍在青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在高等教育方面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保送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可在有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公安烈士子女,只能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不可累加。

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方面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转学,变更在青海省内的,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接收。

在义务教育方面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转学,变更在青海省内的,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接收。

在学前教育方面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转学,变更在青海省内的,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公办幼儿园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接收。

通知指出,每年3月,省教育厅将教育部办公厅提供的当年入学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名单转发给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负责,将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情况按照人数、学段分别建立台账,并形成文字材料逐级上报备案。公安机关要强化管理,准确掌握优待对象信息,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审核把关,加强监督,严防迟报、漏报或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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