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北京移动主卡和家庭分享套餐,可以增加7个副卡成员

2018年10月11日

北京移动和家庭分享套餐,月费10元,已开通指定套餐的客户,作为主卡开通和家庭分享业务后,多可添加7个北京移动客户为副卡,成功后即可将名下流量资源(不含部分特殊流量)共享给组内副卡成员,组内成员间在北京还可享受本地通话免费的优惠。

和家庭分享

和家庭分享套餐功能费:

使用非不限量套餐的客户:若主卡添加1-4个副卡收取10元/月,5副卡及以上每增1个副卡加收10元/月。

使用不限量主套餐或不限量增值策划的客户:30元/副卡/月。

已办理和家庭分享的主卡客户,若将套餐变更为不限量套餐,主套餐下月生效,则和家庭分享月费下月起按30元/副卡/月收取;若订购任我用流量包等增值策划,由于任我用流量包当月订购立即生效,则和家庭分享月费当月起按30元/副卡/月收取。

说明:

1、主卡客户多可增加7个副卡成员。

2、和家庭组内本地基本通话,是指和家庭成员之间在北京地区发生的所有基本通话(不含加拨12593、17951的本地通话),家庭成员在异地拨打的通话不包含在内;和家庭组内成员一方在北京,一方在外省,双方通话,在京客户享受和家庭业务优惠,在外省的客户无法享受。呼叫转移状态下,按呼叫转移资费标准收费。如果组外号码C设置呼叫转移,转移至组内号码B,组内号码A拨打B时,无法享受和家庭业务优惠,B在北京接听电话时可享受通话优惠,C客户正常收取呼转费。

3、和家庭分享主、副卡所有成员之间,在进行4G高清语音通话时,可享受和家庭分享优惠;在进行4G视频通话时,仍按“4G视频通话资费”收取费用。

4、若副卡客户的套餐包含流量(含赠送的流量),在使用手机上网时,优先使用副卡内的流量,当副卡内流量用尽后再使用共享流量;当共享流量用尽后,副卡产生的流量统一按0.29元/MB计费,直至超出费用达到60元时,停止计费,您可以免费使用套餐外流量至1GB;再次超出后,按同样规则以此类推,相当于60元/GB阶梯计费。60元和1GB计入套餐外500元和15GB双封顶费用和流量。

5、若副卡已开通了流量安心包或“流量阶梯单价资费”套餐,当主卡客户共享流量用尽后,副卡再上网将执行“流量安心包”或“流量阶梯单价资费”的资费规则,不执行“流量60元/GB”阶梯计费规则。

6、由于和家庭分享的月功能费是根据每月副卡大个数收取的,因此,当主卡需要变更成员时,建议先删除再添加。若您当月将和家庭分享取消又重新开通,将按照添加副卡的数量,收取两次月功能费。若您没有将和家庭分享取消,只是将全部副卡删除后,再重新增加副卡,则本月只会按照副卡的数量,收取一次月功能费。

生效时限:

(1)开通:指定套餐当月已生效,且下月仍继续使用的客户,办理和家庭分享立即生效;当月已将套餐变更为指定套餐且套餐下月生效的客户,办理和家庭分享立即生效。

(2)增加/删除副卡、取消业务:均为立即生效。

办理限制:

(1)本业务可由北京移动4G至尊卡、以及已开通指定套餐的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升级版标准卡、畅听卡、家园卡、5元卡客户,作为主卡申请开通;上述品牌客户以及北京移动随e行、G3预付费卡客户均可作为副卡。主卡多可添加7个北京移动客户为副卡。主卡客户每月添加/删除副卡的次数不能超过20次。

(2)指定套餐是指:和4G套餐(含促销版)、4G飞享套餐、38元及以上档位4G飞享套餐升级版、30元及以上档位4G流量模组、4G商旅套餐升级版、30元及以上档位数据流量可选包、话音短信不限量套餐、4G上网套餐、4G商旅套餐、和4G校园套餐2015版38元档套餐、和4G校园套餐2016版、80元及以上档位和4G公务套餐、80元及以上档位和4G集团套餐、2017和4G爱U卡-48元档套餐、2017和4G校园38元套餐、畅游包30元至300档套餐、80元及以上档位和4G集团套餐-畅享版、2018年和4G校园套餐。

2018年6月29日起,120/180元档集团任我用套餐、288/388/588元档全球通尊享计划、全球通无限尊享权益方案(黄金权益、铂金权益、钻石权益)、流量不限量60/80/100/150元档流量模组、全球通/动感地带任我用套餐等不限量套餐客户也可作为主卡办理和家庭分享业务。(当主卡已经触发限速后,当月不可以开通和家庭业务,不可以添加和家庭副卡)(3)您开通流量体验套餐的当月,也可以申请开通和家庭分享业务,办理成功后下月生效。和家庭分享生效后,若您想将流量体验套餐变更为30元以下档位的流量可选包时,需要先取消和家庭可选包。

(4)已生效指定套餐的客户,若已将套餐变更为非指定套餐(下月生效),则当月无法办理和家庭分享。

(5)同一手机号码仅可处于一个和家庭分享组内。

(6)和家庭分享与家庭计划、4G多终端流量共享业务无法同时办理;已订购流量不限量系列套餐、任我用系列套餐、任我用流量包、全球通尊享计划、尊享权益系列、集团任我用套餐、集团任我用流量包业务、校园流量包等业务的客户,或处于4G多终端流量共享/家庭计划/和家庭分享组内的客户,无法作为副卡加入和家庭分享组。

(7)您办理家庭计划升级为和家庭分享业务时,若主卡客户处于4G多终端流量共享组内,则无法办理;若副卡已订购校园流量包、或处于4G多终端流量共享组内,也无法办理。

(8)手机号码处于停机、销号、待激活、保留期、保号期等非正常状态时,无法作为主卡开通和家庭分享或作为副卡加入和家庭分享组。

(9)每月后一天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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