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风“桦加沙”影响期间
对全市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按照《深圳市防台风防汛紧急动员令》(2025年1号)的要求,我市于2025年9月23日18时起在全市启动防台风和防汛一级应急响应,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9月23日20时起全市停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决定于9月23日20时起对全市高速公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2025年9月23日20时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含不收费路段)予以停运,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实施交通管制,所有车辆禁止驶入。
二、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需于9月23日20时前通过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三、本通告自2025年9月23日20时起施行,解除时间以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通知为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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