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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通知,养老金又涨了!7月底前到手,这5类人却拿不到

2020年07月14日

好消息近日山西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通知》明确全省201912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1912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510 元的补到3510元。

二、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原渠道予以解决。

三、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各市要高度重视,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然而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领养老金

以下这五类人就拿不到

1未参加过待遇资格认证的

此前关于集中资格的认证已经取消,但并不代表不用资格认证了。长期不进行这个认证,就不能享受此次养老金的发放。

2已死亡却继续冒领养老金的

有些家里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去世之后,家里人故意隐瞒,继续用老人的身份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不仅拿不到补发,一经发现还会被追讨之前发放的。

3重复领取养老金的

就是那些一面领取社保待遇一面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

4服刑期间的人不能领取

出狱之后如果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养老金会在第二个月开始发放。

5没有进行银行实名制的

养老金发放人和银行账户的信息要保持一致,一旦发现身份信息错误,这个钱是不会补发的。

关于养老金都清楚了吗?

快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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