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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你的银行账户和移动支付,央行又有新规定新变化了

2018-01-23

微信截图_20180123204148.png微信截图_20180123204252.png 2015年12月,央行启动个人银行账户制度改革,将银行个人账户分为不同权限等级的三类账户。其中,

  Ⅰ类账户为全功能账户,即日常所用的借记卡或储蓄存折;


  Ⅱ类账户具备“理财+支付”功能,可以是电子账户也可配发银行卡;


  Ⅲ类账户则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基本属于电子账户。


 形象地说,三类银行账户就像是3个不同资金量的钱包

  Ⅰ类户是“钱箱”,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都存放在该账户中;


  Ⅱ类户是“钱夹”,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办理,还可以购买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


  Ⅲ类户是“零钱包”,尤其适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


2016年9月30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每个人在每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账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微信截图_20180123204520.png 在提供便利开户的同时,文件并没有放松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对于开立Ⅲ类账户,《通知》规定,必须绑定已经实名制验证的账户。

当同一个人在一家银行所有Ⅲ类户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含)以上时,


应当要求个人在7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登记个人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证件有效期等其他身份基本信息。

微信截图_20180123205042.png微信截图_20180123205102.png微信截图_20180123205114.png  此前无贷款功能的Ⅲ类账户权限被放开。根据新规,银行可以向Ⅲ类户发放本银行小额消费贷款资金并通过Ⅲ类户还款,但Ⅲ类户不得直接透支。而在此之前,只有Ⅰ、Ⅱ类户有此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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