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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办7张手机卡 骗南阳移动公司78万余元

2012-01-05
  一名广东籍在四川某大学读大三的陈某凭着聪明的头脑及对计算机技术的精通,用7张手机卡和网上的软件疯狂拨打国外声讯台,给南阳移动公司造成了78万余元资费损失。昨日,记者从南阳市卧龙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今年23岁的陈某是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人,2007年考入四川省一重点大学计算机系。2008年12月,陈某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广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拨打国外声讯电话,赚取声讯台的业务提成。陈某对这个广告动了心,2009年2月,他认识了山东的李某。在陈某说明意向后,李某积极为陈某提供如何拨打国外声讯台及如何查看拨打分钟数、如何提成等信息。

  2009年2月13日,陈某来到南阳,让网友张某在南阳移动营业厅购买了7张全球通手机卡并预付了话费,确认手机卡开通后,他立即联系李某。李某让陈某通过网上移动营业厅,将所购的其中3个手机号码呼叫转移到一个国外声讯台上,并开通了延时停机功能。然后陈某又利用网友莫某提供的网络软件开通了“代呼”功能。

  “代呼”是一款拥有网上拨号功能的设备,可以在集中时间内,快速、连续、多线路拨打指定号码,从而产生大量手机流量,而没有实际通话功能。根据流量及在线时间多少,陈某给莫某每分钟0.1元-0.2元的提成。

  2009年2月13日至17日,陈某用7张手机卡通过“代呼”网络技术疯狂拨打国外声讯台电话,每张卡的通话费用少则1000多元,多的达42万元,共给南阳移动公司造成资费损失782896.53元。而陈某得到提成约2.8万元。

  南阳移动公司发现情况报案后,南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很快将案件侦破,抓获了陈某、李某、张某和莫某。昨日,卧龙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判处陈某和李某有期徒刑11年,莫某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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