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5月5日消息,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成为第四大基础电信运营商。

据悉,为全面推广三网融合工作,进一步扩大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市场竞争,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法定程序,于2016年5月5日向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颁发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并允许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授权其控股子公司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上述两项基础电信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肇雄出席颁证会,指出向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相关要求。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积极参与普遍服务,依法合规经营,创新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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